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机动车事故快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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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快处超过48小时,怎么处理?

解答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机动车事故快处流程

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3.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同时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4.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

5.得到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没有也可用白纸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6.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规定:肇事车辆双方均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 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确认。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凭《协议书》及相关证据,于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 难啊!超过了48小时哪是你自己的责任了、除非交警、保险、事故对方都熟,才办得了事了。

贵阳快处快赔流程?

贵阳市的快处快赔是指当交通事故涉及双方车辆损坏并无人员伤亡时,通过视频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并在现场进行快速赔付。具体流程如下:

1. 当车辆发生事故时,双方司机应保持冷静,避免口角和暴力行为。

2.通知110或者119,等待交警和救护车到来,同时拨打贵阳市交警支队快处电话:12395申报快速处理或者快速理赔服务。

3. 贵阳市交警支队将安排交警录制视频,并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赔偿标准。

4. 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认定,协商赔付金额,并签署赔付协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