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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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扣车后放车流程?

如果交警未按规定程序扣车,比如没有扣留车给你之类违法办案的,你随时有权取回车辆,不困难的可以进行投诉或向其领导反映,或者向其上级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车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

如果交警已按规定程序扣车的,应当以事故检验鉴定需要为由扣车(假设你的车辆没有其他违法嫌疑的话),交警应当在事故现场勘查之日起3日内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经批准最长可达60日,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应在2日内告知各方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合理异议的,可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后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最终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交警应当在5日内放车,通知车主领回车辆。

出交通事故后车被交警扣了怎么取出?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一是等交警处理完先关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二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提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担心将来的执行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押肇事车辆,直到最后判决生效拍卖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