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售事故车,天津出售事故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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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出售事故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天津出售事故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公交车事故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天津出售事故车,天津出售事故车的地方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车辆过户规定?

天津二手车过户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在二手车交易上做出了新的规定。天津的购车指标规定驾驶员名下只能有一个购车指标,如果名下超过一台车,那么只能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指标,名下有车情况分析:

第一、名下只有一辆车如果您名下只有一辆机动车,那么您的车辆出售后,可以直接获得指标。

第二、名下超过一辆车如果有两辆以上的车,那么只能有一辆车可以直接获得指标,而其他车辆出售后只能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指标。

1、汽车过户进入车管所大厅准备(手续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本、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汽车过户转移登记表(转出车辆填写买方转入地址及车管所名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详细填写)。

3、车辆外检处查验车辆信息核对手续是否与车辆一致、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是否篡改。领取顺序号,等待受理照相。

4、查验窗口递交手续资料,

5、工商局管理中心二手车交易市场开交易发票盖章

6、缴纳二手车过户费用,领取汽车过户交易发票。

7、户籍所在地车管所拆牌、拓号、大型车辆喷放大号码、粘贴反光条变更牌照、选取新号牌、出新行驶证、登记证书。

8、转出车辆车管所给你车辆档案、临时牌照,原车牌交回车管所。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出售事故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出售事故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