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渣土车事故后会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渣土车事故后会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倾倒淤泥哪个部门管理?
倾倒淤泥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规划、村庄清洁、村庄规划、粪污资源化利用等6个方面。
其中污水处理是关键一项,要求各村逐步完成区域内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千吨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围栏建设。
我们可以采用城乡统筹处理、村镇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021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严防严治、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景。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本条例。
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为解决扬尘污染这一突出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赤峰市人大的工作安排,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底启动了《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工作。经四次征求意见、三次召开座谈会并充分听取有关意见后,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条例》(代拟稿)。3月22日,市长孟宪东主持召开2019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将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进入人大审查阶段。
《条例》共分六个章五十条,包括总则、防治职责、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定义了扬尘污染的含义,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市县乡镇三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9个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相关工业企业、卫生保洁和城市绿化6个类别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在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方面相较上位法,增加了矿产资源开发、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石材加工、居民住宅装饰装修、重点地区生产生活区裸露土地5个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罚则;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4个方面的防治措施进行了详细细化;对工程施工、物料运输、拒绝现场检查的罚则进行了补充或细化。防治类型更完整、防治内容更细化、罚则更明确。
《条例》的制定,对赤峰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为尽快实现我市PM1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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